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十一、

十一、 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过程中,银保信公司应当按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试点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相关业务,应当按照规定向银保行业平台报送信息。银保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