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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2026年) (八)

(八) 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帮扶人口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