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对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