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其衍生产品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和与交易有关的文件、账目、原始凭证、电话录音等资料。电话录音应当保存半年以上,其他资料在交易合约到期后保存3年,以备核查,会计制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