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授权和止损制度。金融机构进行衍生产品交易时,必须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和敞口风险管理制度,任何重大的交易或新的衍生产品业务都应得到董事会的批准,或得到由董事会指定的高级管理层的同意。在因市场变化或决策失误出现账面浮亏时,要严格执行止损制度。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