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章 市场准入管理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市场准入管理 第十三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金融机构按照本办法提交的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60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