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八条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八条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