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履行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

非银行支付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