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合规管理保障 第四十四条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合规管理保障 第四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合规工作考核制度,将内设部门、下属各机构合规管理质效纳入考核,并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对下属各机构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 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合规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员工考核、人员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