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依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