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首席合规官对本机构及其员工的合规管理负专门领导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负责本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的履职情况,组织推动合规规范在机构内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实;
组织推动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合规审查、合规检查与评价、重大合规事件处理、合规考核、问题整改及队伍建设等,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有序运转;
按照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
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负责本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的履职情况,组织推动合规规范在机构内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实;
组织推动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合规审查、合规检查与评价、重大合规事件处理、合规考核、问题整改及队伍建设等,确保合规管理工作有序运转;
按照要求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
其他合规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