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14〕344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4) 第三十八条 目录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