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六节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机构 第五十条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十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六节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机构 第五十条 金融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实行内部限额管理,根据本机构的风险偏好、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特征,设定并定期审查、更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限额、风险限额、止损限额等,同时对超限额情况制定监控和处理程序。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