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20年)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与协同效应 第二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2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与协同效应 第二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在集团内部共享客户信息时,应当确保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并经客户书面授权或同意,防止客户信息被不当使用。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在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时,应当尊重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