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违反诚信及勤勉尽责原则,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将发现的线索、证据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