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八章 重组、清算 第五十五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五十五条 第八章 重组、清算 第五十五条 金融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清算时发生的,以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