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八章 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 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 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