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