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网络营销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网络营销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组合销售金融产品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注意,不得违法搭售金融产品,不得将组合销售金融产品的选项设定为默认同意。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