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八章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八章 第八章 支持保障 第三十九条 工程办负责工作场地、办公环境和沟通平台等方面的综合保障。 第四十条 工程办协助人事司建立金税三期工程人才库,完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培养核心工作团队,支持后续“一体化”工作。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