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七条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办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风险管理,做好项目结项验收和知识转移,配合相关单位对工程每个阶段进行验收和评估。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