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 工程办应有效组织和配置所需人力资源,明确各职能组、项目组的分工和责任。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