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一条 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一条 工程办负责组织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组织、沟通、协调、执行、风险控制和档案管理等。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