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0年) (十七)

(十七) 地下矿山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