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2010年) 1.

1. 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在每个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独头巷道掘进时,应每掘进500m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