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年) 第三章 重要军工设施的保护措施 第十八条 作为重要军工设施的机场的净空保护区域参照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标准划定。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年)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护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高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飞行障碍标志。 第三章 重要军工设施的保护措施 第十八条 作为重要军工设施的机场的净空保护区域参照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标准划定。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护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高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飞行障碍标志。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