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年) 第四章 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的责任义务 第三十条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的责任义务 第三十条 重要军工设施管理单位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重要军工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