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6.

6. 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

完善火电厂脱硫设施特许经营制度,探索在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开展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提高治污设施的建设质量与运行效果。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完善大气污染治理及机动车检测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市场行为,打破地方保护,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