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 1.

1. 明确区域污染控制类型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与山东城市群为复合型污染严重区,应重点针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等大气环境问题进行控制,长三角、珠三角还要加强酸雨的控制,京津冀、江苏省和山东城市群还应加强可吸入颗粒物的控制。

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城市群为复合型污染显现区,应重点控制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同时注重细颗粒物、臭氧等复合污染的控制,此外,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还应加强酸雨的控制,辽宁中部城市群应加强采暖季燃煤污染控制。

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以传统煤烟型污染控制为主,重点控制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加强采暖季燃煤污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