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仲裁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秘书长可以由驻会专职组成人员兼任。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秘书长可以由驻会专职组成人员兼任。 第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