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第三章 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条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四)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