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四条 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199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本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