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