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 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