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各级税务局办理的其他案件,需要移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特别纳税调整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