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执行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执行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的归档管理,按照受理案件的顺序统一编号,做到一案一卷、资料齐全、卷面整洁、装订整齐。 需要归档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包括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以及有关文书。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