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十章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词的含义: 第五十六条 省级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可会同派出机构依据本规定,制定辖区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实施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电监会《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办安全〔2010〕88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