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启动的依据包括:
国务院安委会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部署要求;
重大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的正式通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社会公告;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等获取的信息,并被确认有必要开展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情形。
国务院安委会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部署要求;
重大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的正式通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社会公告;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等获取的信息,并被确认有必要开展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