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四章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网络安全保障 第二十条 电力企业应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结合实际制定网络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保障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 第二十一条 电力企业应严格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风险评估和资产清查。针对已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对于系统薄弱环节和短期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网络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 电力企业应加强网络安全值班和实时监测。采用自建队伍或者采购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明确应急支撑队伍以及职责任务、响应时限等要求。发现网络攻击后,及时分析研判,做好信息… 第二十三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切实加强对调管发电厂特别是新能源发电厂涉网部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明确保障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作,督促电厂加强现场人员管理,认真排查整… 第二十四条 重点用户设备系统与电力企业电力监控系统相连接的,重点用户应采取可靠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