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202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重大活动承办方对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协作事项包括:

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点用户通知重大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

协调电力企业和重点用户落实电力安全保障任务,做好供用电衔接,支持配套电力工程建设;

支持、配合保电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