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和移交等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活动经费预算或保障措施。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开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