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年)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三十条 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年) (一)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三十条 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 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第三十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