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结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一个采标国家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因实际需要采用多个国际标准的,应当尽量保持国家标准体系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

术语标准、符号标准、分类标准、通用试验方法等基础性国际标准应当优先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