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2月13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