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四条 第二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部门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管理和协调国家一级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县及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局管理和协调同级部门的统计调查。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