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性、统一性管理,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调查表格、问卷、行政记录、大数据以及其他方式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用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类统计调查项目。 第四条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统一管理部门统计调查。 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统一组织协调统计工作的综合机构,负责归口管理、统一申报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