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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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年7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废止第一条“经认定并”及“所称经认定,是指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内容,废止第四条、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年7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废止第一条“经认定并”及“所称经认定,是指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内容,废止第四条、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