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内设执法机构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指导和督促下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指导和督促下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指导下级邮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用语、装备、场所的规范化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指导和督促下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指导和督促下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指导下级邮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用语、装备、场所的规范化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