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邮政普遍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设置、法定业务开办、邮件寄递时限、邮件查询、邮件损失赔偿、寄递安全、用户满意度、用户申诉率等指标纳入邮政普遍服务评价体系。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