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服务保障 第二十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